雨伞运动高喊要求真普选口号 72岁长者刘铁民被判4月

涉及2014雨伞运动占领旺角刑事藐视法庭案,最后一批15名被告经审讯后于今年8月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判刑。其中1名年纪最长、年逾70岁的刘铁民被重判4个月,即时监禁。法官指他深度参与,并在清场时高举横额及高呼要求真普选口号。其余14名被告则被判囚1个月至6星期,缓刑12至18个月不等。

【希望之声2018年10月26日】(本台记者李清综合报导)涉及2014雨伞运动占领旺角刑事藐视法庭案,最后一批15名被告经审讯后于今年8月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判刑。其中1名年纪最长、年逾70岁的刘铁民被重判4个月,即时监禁。法官指他深度参与,并在清场时高举横额及高呼要求真普选口号。其余14名被告则被判囚1个月至6星期,缓刑12至18个月不等。

占领旺角刑事藐视法庭案今日(10月26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案件涉及2014年雨伞运动爆发期间,法庭执达吏与警方于当年11月25日在旺角亚皆老街、旺角占领区执行法庭判令,清理占领区,期间不少占领者抗议,包括今日被判刑的15人,被控藐视法庭。被定罪的5人中,年纪最长、70多岁的刘铁民被判监4个月,判刑最重,需即时入狱。

主审法官陈庆伟在判刑时指,刘铁民案发当日整天都身处现场,并曾在执达吏宣读禁制令时,于亚皆老街中央举起黄色、要求真普选的横额,可见他在行动中有深度参与。

刘铁民作供时表示,他当日到场只为了解禁制令内容,后来被人群阻隔来不及离开,但法官不接纳,指刘铁民曾在现场和其他示威者一齐高呼要求真普选口号,还举起相关标语,在他被捕前明显有机会轻易离开现场,但他选择留下,认为他的证词不可信。

判词亦指,刘铁民当时并无做出暴力行为,亦无抗拒警方拘捕。今年4月,司法机构在案件进行预审时,曾因未能联络到刘铁民,法庭一度发出拘捕令。判决书指,刘铁民于案发时(2014年)69岁,失业,自19岁起露宿。(计算刘至今超过72岁。)

该案总共判决15人,分为认罪及被定罪,除了被判即时监禁4个月的刘铁民之外,其余14人被判缓刑及罚款。包括认罪的10人:黎宇声、罗慧茵、陈子勋、陈玮锋、朱瑞英、黄嘉义、江金桃、陈遨天、陈荣华和梁翰林;

萧云龙、文伙安、翁耀声、陈柏陶及刘铁民等5人,被裁定罪名成立。

被定罪的5人,也包括刘铁民,其他为:翁耀声被判罚款1.5万港元、判监2个月缓刑18个月,其余3人被判罚款1.5万港元、监禁6星期缓刑1年不等;

认罪的10人中,梁翰林及陈子勋被判监禁1个月缓刑1年,其余8人被判罚款1万港元、监禁1个月、缓刑1年。若他们未能在3至10个月的限期内交付罚款,需入狱服刑。

香港前立法会议员、外号长毛的梁国雄表示,避免年长的刘铁民受牢狱之苦,会即时为刘铁民申请保释,律师亦会为获缓刑的多名被告申请“雨伞援助基金”,以援助被告因参与运动而被补、遭扣押及出席法律诉讼的聆讯而引致的财务损失或经济困难。

责任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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