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冲击现行法例 港议员忧议会言论自由受损
香港立法会星期五(3月1日)继续审议《国歌法》草案。多位议员指草案与现行《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对议员在议会内言论的保障产生冲突,损害议员在立法会内受法律保障的言论自由。
【希望之声2019年3月1日】(本台记者鄭銘采访报导)香港已经展开《国歌法》本地立法,持续引发争议。香港立法会星期五(3月1日)继续审议《国歌法》草案,民主派及建制派均有议员担忧草案令人容易堕入法网,包括冲击议员在立法会内受法律保障的言论自由。
香港立法会《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星期五早上第二次审议《国歌法》条例草案政策原则。多名具法律背景的议员质疑《国歌法》生效后,会否与现行《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对议员在议会内言论的保障产生冲突,影响议员在立法会会议内享有充分言论自由的核心问题。
法律界议员、资深大律师郭荣铿要求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邓忍光交代 ,如果在议事厅议员作出一些疑似侮辱国歌的言论,让议员在立法会会议中言论免于刑责的《特权法》如何与《国歌法》相互并行。
郭荣铿:「即是如果一个议员在发言其间,在大会发言期间作出一些疑似侮辱国歌的言行,他不会受《权力及特权法》保护,是吗?例如我们有个议案讨论国歌,有个议员作出一些言论被视为侮辱或贬低国歌,他会否被《国歌法》检控,或是他会受《权力及特权法》第三条保护。」
邓忍光回应指,《特权法》只涵盖议员行使职权时在会议辩论所表达的言论,若议员的行为构成刑事罪行,在法律上很难被理解为行使职权:「郭荣铿议员不是在问一个具体场景。假设法庭最后判断该议员真的公开、故意、意图侮辱国歌,符合第七条侮辱国家的定义,根据现在的做法,我们的理解是并不会受保障。」
郭荣铿及和属于建制派的委员会主席廖长江均质疑邓忍光的说法,认为应《特权法》先行,并要求局方提交书面解释。
本身是律师的建制派议员谢伟俊亦指出,议员发言期间若有涉及侮辱国歌成份,有可能将《国歌法》及《特权法》斗得很厉害,到底是国歌条例大、还是议员言论自由大这个有得争辩。他形容《特权法》对议员在立法会会议中的言论保障是「宇宙性豁免」,连法院对议员言论都无司法管辖权,认为当局有必要厘清两者的冲突,甚至有可能要修正《特权法》。
多位民主派员还关注条例涉及的刑事罪行和执法原则。
民主党议员涂谨申则指国歌不同国旗般有实体,涉及歌词及音乐,质疑《国歌法》条例适用范围模糊。
涂谨申:「可否用非声音即是动作去侮辱一些声音或歌词呢?举例如果播放国歌时有个人真的对某政治信念很强,例如平反“六四”,他展示一个横幅不作声只肃立,但他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很想平反“六四”,这会否构成侮辱?」
议会阵线议员毛孟静讽刺《国歌法》特别提及需「尊重及推广」国歌。
毛孟静:「局长亦曾很坚持整个《国歌法》精神是要尊重国歌,我又看《国旗法》和《国徽法》又不觉有尊重⋯⋯国旗、国歌、国徽应该是并行的,为何《国歌法》好似特别厉害、特别严厉?」
民主党议员尹兆坚也质疑当局要用《国歌法》强制人「爱国」:「这条例其中一个目标是弘扬「爱国」精神,香港似乎无特别一条法例推广某种意识形态,为何不参考《国旗国徽条例》及一些香港法例写法,日后可能会出现一些歧义。原因是甚么,为何要加入一个意识形态?」
邓忍光未提供有理据的回应,只是声称尊重国歌本身就是所谓的「爱国」。
责任编辑:李璐
(希望之声版权所有,未经希望之声书面允许,不得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