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反了!港亲共商界罕见反对 称是”无妄之灾“

香港政府准备修例向大陆移交疑犯引发的争议持续,除了台湾陆委会与美国领事馆、美国商会表示忧虑外,香港的各界也持续发表意见,担忧修例会破坏香港的人权法治以至营商环境。

【希望之声2019年3月7日】(本台记者鄭銘采访报导)香港政府准备修例向大陆移交疑犯引发的争议持续,除了台湾陆委会与美国领事馆、美国商会表示忧虑外,香港的各界也持续发表意见,担忧修例会破坏香港的人权法治以至营商环境。

由法律界、教育界、资讯科技界等多位立法会议员组成的专业议政星期四与保安局会面,反映对修改《逃犯条例》向大陆移交疑犯的意见。专业议政三位议员会面后表示,他们明确表示反对修改《逃犯条例》包括涵盖大陆,并向当局表达各界的忧虑,但感觉不到政府会让步。

资讯科技界的莫乃光议员表示,会面中港府承认与台湾当局讨论过事件,但不肯交代细节,但他质疑根据近日传媒报导,感觉不到两地有讨论。莫乃光指,会上他们明确指出反对修例的原因是不信任中共政府:「因为始终香港人甚至包括台湾人,两岸三地的交流有机会在香港受到影响被拘捕的机会远远高于你跟我说的西班牙的例子,大家理解中国法制跟我们甚至国际标准的距离。」

莫乃光又指,香港的美国商会向港府提交对修订《逃犯条例》担心将削弱香港作为国际企业安全港的地位,相信外商的忧虑不仅是今次修订,而是香港整个营商环境的改变:「包括马凯事件都有表达过关注,大家见到这种关注是普遍性的。有部份外商不能点名的、但和我谈过的外商公司表达过对他们在香港继续发展生意的决定有影响。这个我觉得香港人及政府不可以一个政治原因,就是因为我们要对‘祖国’(中共)效忠,就视而不见。」

他会上建议修例可否先处理部份罪行,而暂不处理经济犯罪,但港府当局一直强调,目前建议的涵盖范围是国际公认的标准,不赞同要收窄。

会计界的梁继昌议员则强调此次修订不单市民感到担忧,也收到很多商界人士对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的忧虑,尤其是当中罗列的46项严重罪行当中很多与经济活动有关,质疑港府当局在今年七月前匆匆通过修订的动机:「也就是说你可能不需要在该地方或司法管辖区出现,你都可能干犯当地的一些经济法例或条例。…当然我们在会上得不到任何讯息,政府会对这二条条例的改动有任何的让步,我们很清楚表明我们反对条例修订。」

教育界的叶建源议员也强调专业议政反对修订的主因是中港两地法律有巨大区别,能否充分保障疑犯在法庭审讯时有充分的人权保障:「一国两制之所以出现是与二地的法律制度有不同的做法,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这一点随便改变的话,可能会影响我们对一国两制的信心。」

另一边,亲共的建制派也开始不断对修例表示担忧。正在北京出席中共两会的政协常委、贸发局候任主席林建岳表示,商界忧虑特区政府提出的修改《逃犯条例》,可能会影响香港的营商环境,认为如果将一些商业上的行政失误等问题从修例中剔除,有助释除市民和商界的疑虑,希望政府详细解释清楚修订对香港的影响,以他会继续向港府和北京表达意见。

港区中共人大代表田北辰也认为,修例应豁免商业罪行:「税务又不清楚,就算今天说起要交税,也不知是否交足。无妄之灾,又不清楚(相关条例),商界忧虑是对的,所以如果商业罪行不计,我也认为政府应该考虑。」

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星期四出席中西区区议会时,中西区区议员吴兆康要求警方审视应否支持修订《逃犯条例》 :「最后担心的是会牵涉政治罪行,我们知道原本警察要拘捕坏人,但现在可能变了拘捕神父、牧师,可能会拘捕异见人士、民主派,这些不义行径是否你们入学堂时的初衷?」

根据港府当局建议,今次的修例有46项严重罪行或适用于移交范围,除了谋杀、误杀、强奸、绑架、劫持人质贩毒等暴力罪行外,一些属于「经济犯罪」的罪行,如贪污、逃税、走私、串谋诈骗、涉及破产或清盘法所订的罪行,均在名单之列。此外,重婚、卖淫、非法堕胎等罪名,也包括在内。因此若修例通过,若有港人在大陆或澳门涉贪污、逃税、重婚等罪行,也有可能被移交到相关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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