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通过:7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国新闻来源:央视网 2019年03月30日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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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昨天(29日)通过的规划条例,在优化营商环境、快速治理违建上也有不少亮点,一起来看一看。
亮点一:多规合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日内核发
《条例》明确,要建立向社会开放的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对于符合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7天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前这一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不仅时间大幅缩短,同时,事前申请材料减少,竣工后联合验收,大大提高效率。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副主任 王玮:“下一步,针对已取消的许可事项,加快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加快建设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网上办理和一网通办,尽快制定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规范标准。”
亮点二:多措并举 推动快速查处违建
此次修订的《条例》还为违建查处工作提供法律制度支撑。其中规定,对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不得提供水、电、气、热等服务。对正在施工的违建,应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或者回填;拒不执行的,依法立即强制拆除、回填。强制拆除费用由违建当事人承担。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王德林:“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加处滞纳金。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的,按照实际使用用途类型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地价款数额的二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此外,《条例》明确了公检法三部门共同做好违建查处工作。对于阻碍执法的,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拒不拆违的还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
亮点三:权力下沉 执法透明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违建的查处力度,《条例》将权力下沉到街道、乡镇等第一线,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应巡查本辖区内建设情况,发现违建,可依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副主任 王玮:“以前街道和乡镇,他只能吹哨,部门来行使他的执法权力,那么这一次条例赋予了街乡综合执法权,使违法建设快速得到处理,也就使违法建设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也使我们行政成本公共利益的损失降到最低。”
赋予执法权的同时,《条例》也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包括执法过程全纪录,查处违建应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拆违信息,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