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国安局:受政治控制的报导不是新闻而是政治宣传品
台湾国安局副局长陈文凡日前指出,中共操控的“同路媒体”已覆蓋电子媒体、平面媒体到网红,有的媒体连社论刊出都要先经北京审查。有评论文章指这样的媒体报道只是政治宣传品而非新闻。
【希望之声2019年5月10日】(本台记者高健雯综合报导)台湾国安局副局长陈文凡日前指出,中共操控的“同路媒体” 覆蓋电子媒体、平面媒体到网红,有的媒体连社论刊出都要先经北京审查。对此,今天(10日)有评论文章说,台湾有新闻自由,但当媒体受控于政治,它的报导就“不够资格称为新闻,而是政治宣传品”。
《自由时报》报导,陈文凡5月2日在“中国(中共)假讯息心战之因应对策”业务报告会上指出,台湾的中共“同路媒体” 是假消息来源之一,覆蓋电子媒体、平面媒体到网红,甚至有媒体连社论刊出都要先经过北京审查。他并指出中共还指导在台“同路媒体”,以特定报导内容分化台湾民众的向心力。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更直接点名“旺旺中时集团”收中国(中共)政府的钱,“把新闻当广告卖”,践踏新闻专业,并披露有录音证明过去还有记者直接打电话讨论交易价钱。
对此《民报》今天转载《绿色广播电台》评论文章表示,台湾是新闻自由的国家,包容言论自由,但如果当媒体违背新闻专业原则,“受政治力指挥、控制,它所报导的消息和评论就不够资格称为新闻,而是政治宣传品,不具备公信力。”
文章指出:媒体拿中共的钱就是他们的“同路人”,在受到境外势力、敌对国家的指挥、控制,甚至金钱收买,它就“踩到国家安全的红线。”“这些媒体是在帮境外敌对势力,完成敌人交付的任务;也就是制造台湾内部的分裂、混乱”。它们的行为已经触法,必须追究。
文章最后重申媒体的功能是满足读者知情的权利,扮演社会守望的角色。任何人包括媒体绝对不能出卖国家利益,联合敌人来伤害自己的同胞。
文章呼吁国安部门加速推动修法,提高共谍刑责,并仿效澳洲和美国,制订《反统战暨反渗透法》、《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反外国势力干涉法》等,将中共在台同路人绳之以法。
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说:“如果政府和报纸两者之间只能有一个存在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维基百科)
根据总部在法国的国际“无国界记者组织(RSF)”4 月公布的2019 年全球新闻自由指数显示,去年为亚洲新闻自由度第一的台湾,今年在180个国家和地区中,下跌到第42位。甚至据跨国学术调查V-Dem计划4月份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台湾遭外国假资讯攻击程度排名世界第一。
香港则排名第73,较去年下跌3位;中国也下跌一位至177,排名世界倒数第4位。
无国界记者认为,台湾及香港的新闻自由都受到中共因素影响,而香港主流传统媒体早已对北京的指令唯命是从。